农村乱占耕地建排查方案

时间:2023-12-28 16:25:21
农村乱占耕地建排查方案

农村乱占耕地建排查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排查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乱占耕地建排查方案1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启东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就摸清、查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摸清20xx年以来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违法违规用地情况,房屋的建设情况、使用情况,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况,违法违规审批情况和已经处罚的情况。根据启东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明确摸排范围和内容,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以国家、省下发的图斑为基础,全面排查20xx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对图斑以外的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一并纳入摸排范围。

1.时间。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最终成果数据库上地类为耕地的土地,各年度为落实占补平衡等新增变更为耕地的土地,以及按耕地管理计入耕地保有量的其他农用地。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加的耕地;耕地占补平衡中具备耕地条件用作了补充耕地的园地、林地等;“二调”以来各类无合法合规手续擅自变更为林地、园地或建设用地等其他地类的土地;原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为耕地、其他部门认定为林地等有争议的土地;之前为其他地类,经过复垦或新开垦为耕地的土地;实地虽然已经弃耕抛荒但地类管理上仍为耕地的土地;实地用于种植花卉、果树、茶叶等,或者开挖鱼塘、挖湖造景,但地类管理上仍作为耕地的土地,等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占用耕地,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査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是指,如不符合分户条件或原宅基地房屋未拆除等原因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中省级政府未审核同意实施方案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如增减挂钩项目未经同意,或拆旧时未按规定拆除)等等。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无问题或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对这些问题,要重点填报好相应的批准资料,并形成“一宗一档”。

(二)摸排类型

一是住宅类。摸清该类房屋项目类型(农村宅基地、农民公寓、农民新村、其他等),房屋形式(单门独户住宅、多户成套住宅),建设主体(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城镇居民、村集体企业、其他主体),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建设状态、主要用途),该类土地违法情况(违法占地、违法批地、违法转让)、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对属于农村村民建住房的,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或是否满足“分户条件”,或是否属于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并说明原因。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的`实际用途,调查建设依据或原因,主管部门,建设主体,该类土地违法情况(违法占地、违法批地、违法转让)、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的实际用途,调查建设依据或原因,主管部门,建设主体,该类土地违法情况(违法占地、违法批地、违法转让)、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职责分工

本次摸排采取由下至上,层层审核把关的方式,根据东海镇相关职能特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陆忠华、陈卫东

副组长:王向辉

职能部门:自然资源所、建设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自然资源所:提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遥感影像图、上级下发的图斑等摸排基础资料,指导审核各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公共管理服务类及产业类问题的摸排工作,并对各村摸排信息进行汇总、审核、上报。

建设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指导审核各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类问题的摸排工作,指导审核各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河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等问题的摸排工作。

(四)资料收集

按照“简单、清晰、规范”的总体要求,根据房屋的用途类型,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保存纸质和电子版本,形成“一宗一档”。

按照用途类型,需要收集的资料主要有:

1.住宅类。信息采集表、现场照片(远、近景各两张)、建设主体(户主)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土地来源材料、缴款票据、建房相关批准材料、行政处罚相关材料等。

2.公共服务类。信息采集表、现场照片(远、近景各两张)、建设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土地来源材料、缴款票据、合法批准相关材料、行政处罚相关材料等。

3.产业类。信息采集表、现场照片(远、近景各两张)、建设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来源材料、缴款票据、合法批准相关材料、行政处罚相关材料等。

三、时间安排

9月23日前,根据排摸工作方案,准备基础材料,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9月23日-9月30日,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开展排摸工作,收集相关材料,填写电子表格。

10月1日-10月15日,全部完成排摸、校对,将排摸成果根据上级具体要求上报信息汇交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各村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抓; ……此处隐藏8334个字……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全乡整治摸排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唐钧(乡长)

副组长:蒙和平

唐玉奇(人大主席分管行政执法和自然资源)

秦巍(党委副乡长分管农业水利)

成员:欧阳波、龙宪伍、雷德良、李基德、于庆华、各村村主任、支部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工作组。办公室设乡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由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欧阳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专干龙宪伍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和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村设立一个工作组,由各村村主任任组长,驻村工作队长任副组长,其他村组干部为成员,全面落实各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以我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和补充调查,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到户权籍调查成果(完成时限:20xx年8月30日前)。

(二)核查介段

各村根据到户权籍调查成果,统一思想,及时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制定核查行动方案,组建工作专班,以村、组为单位,逐个入户进行现场核查,判定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及其依据。认真填写《缓宁县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核查登记表》,建立核查台账,并将核查情况进行汇总,汇总表经村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阶段

1.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政办发[20xx]34号及20xx年8月6日下发的《绥宁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乡农村乱占耕地现象进行整治摸排。

2.各村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整治任务,结合历年来村民建房行为,进行摸底调查。应在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将整治工作抓实、抓细,确保摸排工作准确且及时完成。

(二)密切配合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开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员信息报送至乡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依法依规处置。各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乱占耕地建房的,本着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依法采取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

(四)加强舆论引导。以整治工作为重点,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整治工作各阶段的成果和制止、查处违法违规乱占用耕地建房的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农村乱占耕地建排查方案7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的决策部署上来。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摸排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摸排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通过排查,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全镇14个村范围内的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务类用房、产业类用房及其它建(构)筑物违法占地建设情况。为避免出现村民抢建,偷建情况,请各村按照网格化进行管理,压实责任,加强巡排查,早上发现、早制止、早上报。

(二)排查内容。排查内容包括村民建房用地、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等建设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村干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及时部署安排。积极充分利用村级各种会议的契机、逢会必讲,及时传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精神,严格杜绝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发生,村两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村级划定网格片区进行管理,确保人员、时间、地点、责任四到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到实处。

(二)村级加大宣传力度,政策落实实处。通过粘贴海报、发放宣传日历、悬挂标语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个严禁”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十个一律”等进行走村入户宣传,同时利用村级大喇叭循环播放或者村委会广播进行循环播放。要求各村每个星期至少循环播放宣传广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六个严禁”、“十个一律”等家喻户晓。

(三)加强巡查,杜绝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发生。为避免出现村民抢建,偷建情况,请各村按照网格化进行管理,加大巡查力度,认真组织排查,早上发现、早制止、早上报。

(四)及时信息反馈、及时上报。发现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及时上报政府。各村每周星期五下班之前填报《八弓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遏制新增巡查台账》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村干部需签字并加盖公章)按时给镇国环中心陈永康,QQ:847992549,电话:18508767709。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巡排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八弓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巡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中心办公室,袁仁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邹永林、唐立伟为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第一把手负总责,镇属各单位各村协同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行政村包村领导要统一思想,加大对各村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摸排督促和监管力度。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要细化责任,将摸排任务落实到人,对摸排的全面性、真实性负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提供摸排图斑,指导摸排。摸排工作涉及的'户籍、人口统计、项目情况等资料,相关部门应按规定配合提供。各村摸排工作中要加强数据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三)严肃追究责任。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将摸排工作纳入近期工作重点,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员、领导干部、退休职工参与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主动汇报情况和争取处置。对摸排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摸排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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