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激励方案

时间:2023-12-21 22:59:21
公司激励方案

公司激励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激励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激励方案1

此方案是我公司激励体制其中的一种激励方式,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的:

1、为了公司销售目标的实现,激发分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员工双赢的局面。

2、贯彻多劳多得的思想。

3、促进分公司内部有序的、良性竞争。

二、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体现绩效的原则。

3、公平性原则。

4、公开性原则

三、激励方式:

1. 激励形式;精神激励+金钱激励

2. 激励工具:

精神激烈:

制定相应奖项的奖励胸牌进行奖励;

金钱激励:

个人达成率达到100%以上而厅店达成率在90%以下的员工会有相应的金钱奖励;

3. 奖项:精神激励:一个门店有四种奖励胸牌,一种最多设立2个名额,分别是:销售冠军、微笑之星、服务明星、销售新星;

4. 奖项标准:每个月进行评选一次,门店需要向人事提报评选人员,人事进行审核方可生效。评选标准:

精神激励:

销售冠军:在销售人员中销售毛利最高的为门店的销售冠军;

微笑之星:在销售人员中微笑礼仪做的最好的为门店的微笑之星,评选由:门店经理和促销员共同选取,可以采用投票方式;

服务明星:在分公司所有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收银、库管、售后专员均有被评选劝,能够按照公司的服务礼仪去工作、服务意识最好做的最好、赢得客户的好评和大家的好评的为门店的服务明星,评选由:门店经理和员工共同选取,可以才有投票方式20xx年销售公司员工激励方案员工激励。

销售新星:(此奖励只针对分公司入职一到三个月的新员工,新员工(入职一至三个月的)销量非常显著达的,可以评选为门店的销售新星;

金钱激励:

每个月人事在核算工资时,根据情况对每个月销售达成率完成或者超额完成而厅店达成率在90%以下的人员进行不等金额的金钱奖励,经过总经理审核生效,门店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金钱奖励的申请,报人事审核、总经理审核方可生效,注意事项:此金钱奖励不可和门店的200元成长基金进行重复使用。

四、注意:

此项评选,人事行政部会备案,会做为年度评优的一项申报说明。

五、激励的监督:

由公司人事行政督察负责监督。

公司激励方案2

上市公司坚朗五金、金卡智能此前通过公告发布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显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购房提供借款。焦点科技自20xx年首次推出员工购房借款以来,已审核并发放了8期,累计受益员工325名,涉及金额6701万元。科远股份也已发行第三期员工购房借款。给员工借款买房,已成为上市公司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的一大手段。

贷款申请门槛低

据统计,20xx年以来,13家上市公司推出员工借款买房方案,并连续推出多期。方案针对的人群多为公司普通员工,满足一定服务期限、确实存在住房困难的可申请。以焦点科技为例,符合条件的员工包括在焦点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服务期满两年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监高及其关联人除外。通常,员工拿到借款后,要专款专用,直接划转到一手房售楼处或二手房中介处。

还款方面,员工只需在规定期限内分期还款,期限内免息,通常为5—8年,具体操作各家上市公司略有差异。科远股份公告称,申请人应在5年借款期内,5个年度按约定的比例进行还款。各年度还款分为两部分进行偿还,本年度还款额的80%通过在员工工资中按月扣除的方式偿还,剩余20%借款由员工在还款年度结束后的20日内,自行筹款直接交由公司财务部。焦点科技公告称,员工获得的购房借款在约定的还款期内免息。借款期限最长为5年,员工等额、按月向合作银行还款,也可申请提前还款。

律师认为值得鼓励

在员工借款后的行为约束方面,上市公司通常与银行合作,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行为将影响员工今后的征信记录。同时,员工承诺并授权公司,在其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时,公司有权处理其薪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或款项。优先用于偿还借款本息及罚息。海翔药业称,如果员工出现离职情况,公司有权要求其提前归还全部借款并支付罚息,或将房产以购买价格平价转让给公司。

公告显示,为员工提供的借款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也有一些从员工工资中提取购房借款专项资金。坚朗五金公告称,公司每年提取公司员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1%作为购房借款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使用后所产生的回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支持公司员工购房。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希哲称:“上市公司为员工提供贷款买房,其本质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实践是允许自然人与企业之间进行资金拆借的,因此这类借贷行为是合法的。另外,这些上市公司审议上述事项时,均依据公司章程或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依法披露,这样对于具体的某个公司而言,向员工提供借款买房也是合法合规的。从公司治理及经济学的角度,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实现公司、股东、管理层及员工队伍各方利益的尝试,都值得鼓励,这样对各方都是有利的。”

公司激励方案3

根据货币支付的形式,可以把薪酬分为两大部分:

一部分是直接货币报酬的形式支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激励工资、津贴、加班费、佣金、利润分红等;

一部分则体现为间接货币报酬的形式,间接地通过福利(如养老金、医疗保险)以及服务(带薪休假等)支付的薪酬。

你问员工们是什么让工作变得有吸引力,名列第一的因素通常不是钱,而是上级对他们工作的赞赏和认同。经过咨询多方人事专家,业主及一些勇敢的低薪者,我们总结出6个不花钱却能使低薪职员倍受激励的方法。

1、取消当月优秀职员评选活动

这项活动意义不大。如果评选权在管理者手中,职工们不明真相,会认为那是政治活动,因而丧失兴趣。若是以工作成绩为基础,成绩突出者总是那几个;若轮流获奖,那更不会激起什么干劲儿了,因为机会是均等的。但是若能想办法让客户给职工——一些额外奖励,效果就大大不同了,比如一位客户存了一大堆促销用的帽子,你就可以安排他们给参与项目的职工每人发一顶,这将会使员工觉得他的工作有附加值。当别人问他,嘿,你在某某公司的工作怎么样?他会说,工资很低,但有时会发些东西。

2、口头表扬不可忽视

对于利益高于一 ……此处隐藏24808个字……1、受益人可以无偿或有偿的方式取得股权期权,具体办法由股东会决议。但行权进行股权认购时,必须是有偿。

2、股权期权的股权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来作为股权期权的来源。

3、受益人所持有的股权期权未经股东会一致同意不得随意转让。受益人转让行权后的股权时,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与《股权转让协议书》之约定。

第二章

股权期权的来源

第四条

股权期权的来源

股权期权的来源由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各个发起人股东提供的股权份额由股东会决议。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享有对受益人授予股权期权的权利,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股权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六条

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股权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

第七条

对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由董事会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确定的受益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骨干员工;

2、年龄在45岁以下;

3、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一年员工;

4、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九条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受益人范围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第四章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方式

第十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

股权期权的拟授予数量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受益人获得股权期权的方式也由股东会决议。

第五章

股权认购预备期和行权期

第十一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

认购预备期共为一年。股权期权受益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一年且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股权期权授予标准,自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起,即开始进入股权认购预备期。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受益人也可以在签订股权期权协议后直接进入股权认购行权期。

第十二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受益人的股权认购权,自一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行权期内受益人未认购公司股权的仍然享有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制度规定的行权期仍不认购股权的,受益人丧失股权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分红权待遇。

第六章

股权期权的行权

第十三条

股权期权行权的条件

1、股权认购预备期期满。

2、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和行权期内符合相关考核标准。

第十四条

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

受益人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股权认购价格由股东会决议。

第十五条

股权期权的行权方式

1、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遵守自愿原则,是否行权或者行权多少,由受益人自行决定。

2、受益人按本制度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股权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3、公司应保证受益人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除按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提取其他费用。

第七章

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第十六条

受益人在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制度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章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授权,作为股权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

其管理工作包括:

1.

向股东会报告股权期权的执行情况;

2.

组织发起人股东与受益人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

3.

发出授予通知书、股权期权调整通知书、股权期权终止通知书;

4.

设立股权期权的管理名册;

5.

拟订股权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及方式等。

第九章

股权转让的限制

第十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受益人是依据公司本制度取得公司股权,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风险防范及股权结构的考虑,受益人的股权转让受如下限制:

(一)受益人转让其股权时,公司发起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发起人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益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二)受益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也不得用于交换、赠与或还债。

受益人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执行。

(三)受益人在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发起人股东。

发起人股东不愿购买的,受益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处置。

(1)因辞职、辞退、解雇、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有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受益人从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日起,股权的处置(包括转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章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的执行和修订由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及董事会有关股权期权的决议是本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表决一致通过之日起实施。

某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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