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监测方案3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监测方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监测方案 篇1
1、工程概况
拟建**魏家庄万达广场住宅区位于**市市中区经四路以北,顺河街以西,经二路以南,纬一路以东。住宅区划分为A、B、C、D、E五个组团。
B组团基坑支护采用土钉墙支护形式,坑深7.0~8.5m。
2、监测目的
1)为基坑周围环境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提供依据。
2)验证支护结构设计,及时反馈信息,指导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的施工。
3)将监测结果反馈设计,为其它区的优化设计提供依据。
3、监测项目
1)坡顶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
2)保留办公室的沉降观测;
3)对地下水位进行监测;
4)坡体深层水平位移观测
5)对施工场地内边坡、道路、纬一路、经二路及路西、路北建筑物进行巡视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边坡有无塌陷、裂缝及滑移。
②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③基坑开挖有无超深开挖。
④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是否有超载情况。
⑤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表有无裂缝出现。
4、方案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xx);
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DBJ14-024-20xx);
6)**魏家庄万达广场住宅区B区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
5、测点布置
1)基准点:基准点应设在基坑开挖变形影响范围以外,通视条件良好并便于保存的稳定位置。对于本工程,在距基坑边缘50m外的纬一路及经二路边设置三个位移观测基准点,在距基坑边缘50m外的旧有建筑物上设置三个水准观测基准点。
2)观测点:基坑坡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观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考虑到本基坑较大,观测路线较长,若过多布置观测点,则使当天的工作量过大,在定人定仪器的要求下,势必会影响监测的质量,同时也增大了监测费用。综合考虑,观测点间距取30m,水平位移观测点同时作为垂直唯一的观测点。观测点采用钢钉设置在基坑边的返坡上。
在保留办公室的四角设置四个沉降观测点。
在基坑每侧的中心处布置测斜管,共设四个。测斜管应保持垂直,并使一对测斜管的定向槽与基坑边线垂直。
观测点布置示意图见图1。
6、监测方法及观测精度
1)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①初始值:基坑工程监测工作的准备工作应在基坑开挖前完成。应在至少连续三次测得的数值基本一致后,才能将其确定为该项目的初始值。
②坡顶垂直位移及保留保留办公室沉降观测:观测仪器采用苏一光DSZ2水准仪+FS1测微器及铟瓦水准标尺。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进行观测,其精度指标为:
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0.5mm;
附合闭合差≤±0.3nmm(n为测站点)。
③坡顶水平位移:采用拓扑康GTS-332N全站仪建立坐标系统,通过直接观测点位坐标值来确定水平位移。
观测点坐标中误差不大于±1.0mm。
④地下水位变化:通过水位观测井用水位计观测。水位计标尺最小读数不大于10mm。
⑤坡体深层水平位移:在坡顶外土体中预埋测斜管,观测前测定管顶水平位移,然后以测斜管上部管口为相对基准点用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侧向位移。观测点精度不低于1mm。
2)观测要求:同一项目每次观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①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②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③固定观测人员。
7、监测频度
1)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开挖前3步深度在5m以内,可每2d观测一次,基坑开挖至5m以下及基坑开挖完成后一周内,每天观测一次。基坑开挖至基底后一周后无明显位移时,可适当延长观测周期,每5~10d观测一次。
2)坡顶垂直位移及建筑物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在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底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一步加强监测,缩短监测时间间隔,加密观测次数,并及时向施工、监理和设计人员报告监测结果:①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标准;
②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变化量较大或速率加快;
③基坑及周围环境中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线出现泄漏;
④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加大;
⑤临近的建筑物或地面突然出现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
4)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8、监控报警
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控报警值以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两个值控制,累计变化量的报警指标不应超过设计限制。
本基坑坡顶水平位移报警值设为25mm,水平位移速率报警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2mm/d。
周围建筑物报警值以累计变形量、变形速率、差异变形量并结合裂缝观测确定。
本基坑周围建筑物沉降报警值设为15mm,倾斜报警值设为10mm,倾斜速率报警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1mm/d。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报警:
周围建筑物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1.5mm的变形裂缝;附近地面出现宽度大于10mm的裂缝;
9、数据记录、处理及监测成果
1)外业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直接记录于观测记录表中。记录表中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擦去或涂改,原始记录不得转抄。
2)观测结果超过限差时,应进行重测。
3)对各周期的观测数据及时处理,选取与实际变形情况接近或一致的参考系进行平差计算和精度评定。
4)对变形的分析应将变形大小和变形速率结合起来,考察其发展的'趋势,并做出预报。
5)提交当日报表及监测报告。报表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标题应标明监测内容、测试日期与时间、报告编号等。测试数据和成果应提供测点编号、初始值、本次测试值、较上次测试的增量值、变化速率等。对监测值的发展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和评述,当接近报警值时应及时通报现场经理、施工人员,提请有关部门关注。
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测项目;
③各测点布置图;
④采用仪器和监测方法;
⑤监测数据处理方法;
⑥监测期间的工况;
⑦监测成果的过程曲线及发展变化情况评述;
⑧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方案 篇2
为迎接20xx年亚青会,切实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根据20xx年省、市体育局的工作要求,将在今年开展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认真做好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实并完善我区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了解我区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监测任务
区体育局牵头组建监测队,实施监测采样工作,完成国民体质监测任务。
三、监测内容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我区监测对象为,中青年及老年人(20-69岁)。
(二)监测要求和内容
本次监测采取整群分层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
1、区开发区及各镇的监测点,将按照省市体育局对区级体育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平年体质测试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抽样测试。
2、全区监测样本应均分配在各监测点,各监测点的全部人员均为抽样对象。
3、全区共测试3000人,区开发区及各镇的测试任务见附件1。
4、区开发区及各镇的监测点监测内容为常规体质测试(11项测试指标),各类人群检测指标见附件2。
四、监测器材
本次监测工作使用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体质监测器材。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份)
1、培训人员
20xx年5月上旬前,完成区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
2、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5月上旬,区体育局拟定《20xx年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3、落实器材
20xx年5月中旬,监测器材全部安装到位。
(二)测试阶段(20xx年5月~9月)
区开发区及各镇需按照本方案和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本地所承担的监测任务。
(三)数据处理阶段(20xx年9月份)
20xx年9月下旬,区体育局将体质监测数据报送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六、工作要求
区开发区及各镇文体中心积极配合,共同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并纳入20xx年度区级体育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一)高度重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监测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积极筹措经费,为监测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
(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六)为抽样测试对象进行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服务。
监测方案 篇3
一、监测目标任务
1、例行监测
20xx年我市例行监测任务量为,快速检测法监测蔬菜样品23076个(其中市本级每月监测104个、县区级每个监测单位每月监测107个)、色谱检测法监测650个样品(其中市本级检测中心监测600个、全州县检测站监测50个)。
2、乡镇监测
我市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每年监测样品总数500个(每月监测不少于40个,月平均41.67个)。135个乡镇共计监测67500个,详见附件1。
3、农贸市场检测
全年农贸市场检测室检测蔬菜样品1053100个,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对检测任务计划要认真研究,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做好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确保我市检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xx〕5号)”,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区)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实施方案,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我局安监科和检测中心,电子文档发送到。
3、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资料整理。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反映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影像资料,做好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样品数据的原始记录并妥善归档保存。
4、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严格报送程序。桂农业办发〔20xx〕5号要求,承担例行检测任务的市、县(区)各检测机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受检单位。发现有违规用药问题的,应在8小时内反馈结受检单位,并通知当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农业厅(书面报告格式见桂农业办发〔20xx〕5号附件5)。乡镇监管服务站要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县级农业部门。
5、及时报送监测结果。各单位要按照“桂农业办发〔20xx〕5号”文件中时间接点的要求,一是及时将例行监测检测数据上传至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二是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8日前,将本季度例行监测报告(含附件3表格),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局安监科和检测中心,以免影响全市检测数据汇总上报工作;三是农贸市场检测室检测数据,当日从网上上传,4月、7月、10月、元月5日前报上季度汇总数据(附件4)至;
6、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农业局领导要加强对所属检测单位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在20xx年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例行监测单位和农贸市场检测室工作情况的检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